11月4日,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模范和消防忠诚卫士表彰大会4日在京举行。枣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再法入选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
冯再法同志自2018年12月底担任枣庄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以来,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兢兢业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高质高效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两年实现“双下降”,连续两年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2019年度,枣庄市被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地市;2020年度,荣获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单项奖;枣庄市应急管理局连续两年承担省对市安全生产考核无失分,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019年度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国庆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一、理机制、建制度,搭建应急管理四梁八柱。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应急部门职能整合多、情况复杂,整合8个部门、6个指挥部(委员会)职能职责,争取增加局各类人员编制24名,制订出台40余项制度机制,涵盖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调拨、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实现了职能和人员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的快速转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邀请应急部、水利部、省应急厅、省司法厅等专家领导来枣庄市授课,举办了全市应急管理干部厦门大学培训班,两年来累计培训60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全市应急管理队伍业务素质能力。
二、强监管、严执法,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他始终贯彻“隐患就是事故,严管就是厚爱”监管理念,对企业热情服务的同时,坚持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树立了公平公正的安全生产执法权威。2019年以来,压茬组织开展了全市应急系统专项执法行动20次,通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执法模式,打出组合拳,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2076起,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有力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枣庄市应急局成立以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综合评估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竞赛中,获得全省“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三、筑防线、守底线,织密减灾救灾防护网。结合防汛体制调整,他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带领业务人员研究制订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会商制度、联合值班值守等7项制度,健全完善防汛抢险“1+1+6”工作体系(即1本专项预案、1个人员转移方案和抢险队伍、应急装备、防汛物资、防汛责任人、防汛专家、风险隐患排查6本基础台账),积极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防汛工作格局。无论是组织应急演练还是防汛救灾,他始终勇挑重担、不畏艰险。2020年6月,枣庄市成功承办了国家防总山东省防指防汛抢险联合应急演练,得到了国家防指、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先后有效应对了利奇马、黑格比、巴威等台风,未发生次生灾害事故。今年台风“烟花”过境期间,枣庄市新沟河发生险情,他夜以继日、连续奋战,及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统筹指挥物资调配、人员部署等,妥善化解险情,确保了险情河道周边7个村庄4000余名群众的安全。在森林防火方面,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应急资源调查,绘制全市资源配置地图,建设枣庄市森林防灭火监测预警系统,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四、抓创新、补短板,激发应急管理源动力。他坚持创新思维,勤于钻研业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枣庄市烟花爆竹零售点连锁直营管理、防汛抗旱“3+X”指挥调度模式2项做法,省应急厅发文予以推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四个三”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乡村防灾减灾可持续发展调查研究等做法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先后承办了基层执法队伍、危化品企业应急文化、森林防灭火等7个省级现场观摩会,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充分利用科技赋能应急管理,打造全市应急指挥智慧平台,整合了12个行业应用系统,汇聚8个重要部门2万余个视频监控数据,实现了应急指挥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组织遴选307名专家组建20个专业组,成立了第一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专家队伍,为应对全灾种、实施大救援提供智力支持。
五、战疫情、显担当,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面对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他第一时间放弃休息,连续175天全身心投入抗击疫情工作,用铁一般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践行了新时代“应急人”的铮铮誓言。他作为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长,组织专人24小时蹲点值守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靠上解决企业在原材料供应、物资调运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各类防疫物资以最快速度送上防疫前线。在疫情最吃紧的时期,先后2次到省指挥部对接汇报,争取防疫物资支持。积极联系协调多家外地市生产企业,及时推送货源信息,出色完成了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枣庄市应急局先后被省、市表彰为全市“战‘疫’堡垒”、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与康力医疗公司等企业携手保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的批示肯定。(中共枣庄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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