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6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于晓明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扎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都有了新进展。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23次;审议法规案24件,其中制定法规和法规性决定8件,修改法规22件,废止法规和有关决议、决定27件,宣布失效决议、决定12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和决定48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及审计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决算等7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询问3次、专题调研16次,审查规范性文件91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7人次,组织宪法宣誓132人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之中。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引领人大工作。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第一项议程,把落实省委部署安排作为重要议程,形成制度化安排。制定坚决维护和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进一步强化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整改台账和工作清单,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着力强化政治担当。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首先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常委会始终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制定实施宪法学习宣传方案,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和专题报告会,修订我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着力维护宪法尊严,推动宪法实施。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思想建设为根本,把制度建设融入其中,制定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落实省委提出的“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带头服务全省大局、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带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带头提升能力本领”和“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等“六个带头”“五个必须”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职责所在、使命所系,立足岗位敬业奉献,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力、为民履职。
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立足人大职能,理清思路,强化措施,扎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省委整体工作布局中来谋划,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来推动,全面落实、及时对接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制定和实施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监督工作计划等,确保工作思路、重点和举措与全省大局同向同步。
二、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
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一切工作都围绕全省大局展开,依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以良法善治为目标,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果。恪守“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重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大有效制度供给。
坚持立法安排与省委决策紧密衔接,紧扣我省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扎实推进经济、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省委将新旧动能转换确立为统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后,常委会及时将制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深入调查研究,严把法规起草、修改、论证等环节,突出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方式和产业提升具体路径等,对接省委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改革意见,力求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励创新、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2018年11月,这一创制性立法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这是国内首例相关法规。年内出台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第一部省级相关法规,对台胞投资待遇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优化台商投资环境、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提供法治保障。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注重校园卫生与食品安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作出规范,特别是严禁学生将手机等个人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规定,得到各方面广泛好评。农村公路条例补充细化了农村公路养护举措,对养护资金募集、村道保护管理、超限超载治理等作出规范,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反家庭暴力条例是国内第一部省级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确立首办负责制,明确出具告诫书的相关程序,扩大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范围,对于保护所有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将发挥积极作用。我们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重新检视、打包修改了水、大气、噪声污染防治以及海洋、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将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写入水污染防治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省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污染排放标准等措施,用最严格的制度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等交通工具的监管和治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法治基础。
进一步健全“省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工作效率。紧紧围绕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关键处。加大法规立项论证、草案论证协调、组织立法调研力度,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完善立法顾问、研究服务基地和联系点等制度,探索改进法规立项、起草、修改、实施情况报告等方式,推动立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落实省委关于破除无效制度束缚的部署要求,建立常态化法规清理机制,及时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法规项目,全年组织集中专项清理4批次。加强法规审查和立法工作指导,严把合法性审查重点。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年内共督促省政府、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修改规范性文件29件、废止20件、宣布失效28件。
(二)深化拓展监督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加强监督工作,力求做到重点更突出、内容更精准、效果更明显。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污染突出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就全省空气质量改善、黑臭水体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和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法定责任。围绕安全生产问题连续三年开展执法检查,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组织专家明察暗访,共检查企业7721家,查出问题隐患14038项。接续开展专题询问,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各级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增强内生动力,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学前教育问题,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针对“入园难”“入园贵”等热点问题精准监督,推动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提高乡村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督促构建齐抓共管的法治大格局,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风景名胜区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各有关方面把资源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的报告,督促完善资金分配管理、科学评价和有效监督机制,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针对全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快构建放活经营权的服务保障体系、健全“三权”分置法规制度等建议。围绕乡村教师和医生队伍建设、农村改厕、乡村旅游、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开展专题调研,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聚焦强化预算审查开展监督。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对80个部门单位开展预算备案审查,加强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审查。建成全省“一张网”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强化预算审查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听取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更好发挥效益、造福人民。
聚焦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开展监督。积极推进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审议法院、检察院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提出建立动态长效机制、健全职业保障体系、提升司法能力等建议,促进司法资源配置更加科学有效。组织开展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落实调解、复议、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全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及“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努力推动法律规定“活起来”“落下去”。
(三)坚持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有机统一,着力推进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完善议题协商确定、议题审查、调研审议、决定决议贯彻执行监督等程序机制。围绕保障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济南市莱芜市行政区划调整、财政预算决算、政府债务限额调整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确保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作出关于山东省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扎实做好选举任免工作,着力推进地方政权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很大程度上将通过代表的素质、代表的形象、代表的作为加以体现。我们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重视代表履职学习,举办两期初任省人大代表学习班,600多名代表参加学习。建立完善常委会与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双联系”机制,6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与455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立固定联系,定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联系内容更具体,方式更灵活,保障措施更健全。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2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100余人次,推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常态化;按地域组建全国人大代表小组14个、省人大代表小组66个,同时组建全国人大代表专业小组2个、省人大代表专业小组20个,充分发挥代表专业优势,提升履职专业化水平。加强代表履职管理,依托代表履职网络平台,为每位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建立履职档案,客观记录代表履职情况。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处理质量。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确定的9件代表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及时提交审议结果报告。其中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学前教育等议案涉及的法规项目,已列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对代表提出的620件建议,通过履职网络平台全流程网上处理。有关专门委员会对15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主动与承办单位沟通交流,加大督办力度,办理质量有新的提升。
增强代表履职实效。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传统产业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脱贫攻坚、“放管服”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等专题开展调研。委托各市组织本辖区省人大代表,围绕民营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创业和优化营商环境、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等专题开展调研。各选举单位普遍组织省人大代表进行会前集中视察,全面了解一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广大代表认真履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反映社情民意,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全省工作提供重要参考。积极总结推广部分市县推进重大民生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开展“千名代表听民生”活动等经验做法,推动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之所以开局良好,得益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和全省各级人大的密切配合,得益于政协和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牢牢把握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这一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有号召、人大有行动,以省委的重点工作为中心,找准依法履职着力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打好三大攻坚战、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必须把加强理论武装贯穿始终。紧紧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带着信念、带着感情、带着使命学思践悟,深刻领会把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不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牢记人大权力的本源和初心,努力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紧紧扭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学前教育和城乡义务教育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立法、监督等工作,用法治方式解群众之忧、破民生难题。必须把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贯穿始终。认真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深刻理解宪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山东实际,抓紧抓好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这一重大事项,把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融入常委会依法履职全过程,努力为全省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宪法保障。必须把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贯穿始终。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既围绕打通改革堵点推进立法工作,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注入动力活力。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推动专题询问工作常态化公开化,扩大人大工作社会影响力。
回顾一年来的履职实践,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地方立法有效制度供给还不够足,宣示性、过渡性内容较多,创新性、前瞻性内容较少,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着力点不够精准,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跟踪问效不够有力,监督方式还需进一步完善;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闭会期间活动不够经常,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还不够紧密,代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工作需进一步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还有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方面。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各项工作体现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上来,体现到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来,体现到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山东建设上来。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扎实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地生根。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人大工作。按照省委“工作落实年”的部署要求,找准职责定位,确定“对标”单位,勇于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常委会依法履职往深处走、往细处做、往实处落。
二是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着力强化有效制度供给。准确把握新时代立法工作原则和要求,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制定或修订长岛海洋生态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军民融合发展、土壤污染防治、人才工作、乡镇工作、养老服务、社会信用、学前教育、海上搜寻救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方面法规,把重要制度创新成果上升到法律层面,提高立法质量,强化有效实施。
三是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牢牢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定位和原则,拓展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审议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国有资产管理、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海洋强省建设、自然资源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及环境资源审判、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继续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围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等开展专题询问,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等开展专题调研。健全完善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增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实效。
四是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拓宽代表发挥作用渠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探索实行重要工作代表票决和满意度测评,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意见诉求处理反馈机制。完善代表议案审议机制,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扩大重点建议督办范围,推动解决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抓好代表学习培训,组织省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依托专业代表小组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组织代表开展跨选举单位专题调研,推动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强基固本改进作风,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简会议、文件,加强调查研究,持之以恒转变作风。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创新“责任管理”“效率管理”“条块协同”等机制,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事业崇高而神圣,新时代的使命重大而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