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对全市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1月25日,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李峰听取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批示要求,部署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玉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兴伟主持会议。
李峰在听取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中指出,第八轮巡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常专结合、优质高效。他要求,全市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要坚持严字当头,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巡察工作。要不断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践行“两个维护”、加强督导督查督办、运用科学方法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坚持稳中求进,突出高质量发展,保持巡察政治本色,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责任落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王玉波指出,要坚持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重大意义,推动中央扶贫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要立足再监督,扭住“责任”二字,围绕“四个落实”和“八看”,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打好组合拳,综合运用专项、交叉、联动三种组织方式,不断提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监督质量。要练就硬本领,做到政治上忠诚可靠、能力上绝对过硬、纪律上全面从严,树立巡察队伍良好形象。
李兴伟要求,要讲政治,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行监督和督促,精准开展“专项体检”,发挥巡察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要讲质量,在巡察对象上精准选择,在巡察重点上精准定向,在巡察方法上精准发力。要讲纪律,走好群众路线,严格纪律要求,力避“形式”巡察、“官僚”监督。
经市委批准,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安排7个市委巡察组,对滕州市、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枣庄高新区和市直行业扶贫单位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察,统筹安排30个区(市)巡察组对负有脱贫攻坚任务的60个镇(街道)开展交叉巡察。